致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的公开信
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:
据悉,贵会6月23日在福建日报等报纸凭空刊登一则申明,内容是“原登记负责人江仕铭,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,不在担任该会负责人。该会的新负责人,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及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,通过民主协商,选举产生后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变更。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江氏委员会原登记证书正副本、公章、财务章作废”。经我会研究,现予以反驳如下:
(一)、贵会在研究江氏委员会上报资料时已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研究,考虑江仕铭是华人的原因,在江氏委员会设一名常务副会长,以便开展工作。江仕铭是加拿大籍华人,原籍福建。在申请登记时各级机关和有关领导都知道江仕铭的身份,正因为身份特殊的原因,贵会及有关部门批准江仕铭为负责人。
(二)、据查其他姓氏负责人也有外籍人员担任;
(三)就算贵会要撤换负责人,也要按照法律程序办理,要负责人签字变更等相关手续,不是由贵会一张申明就可以更换,这与土皇帝有什么两样;
(四)、本会在上报负责人时,经全省各地江氏代表及会员投票选举产生,江仕铭获得全票通过,上报上级机关批准。
(五)、按照程序合法有效举行会员代表大会,江仕铭光荣当选江氏委员会会长;
(六)、江氏委员会在福州开户账户是经过严格审查合法有效的;
(七)、在贵会的声明中所有证件公章作废,为何秘书处公章没有作废声明,另有企图;
(八)、贵会以年检为借口,强制将证件、公章上缴,这完成不符合年检程序,我会当然依法行事;
(九)、江氏委员会是贵会的分支机构,但有相对法人地位。
(十)、贵会个别领导违规行为等事宜我会暂时予以保密,不在此向社会公开。
鉴于贵会的不作为行为,希望立即停止分离江氏委员会所有活动,以安定稳定为大局,若一意孤行,我们静观其变,深信你的主管机关以及更高层主管不会坐视不管,中国的法律是健全的,我们会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备注:江氏委员会因受到贵会的干扰,暂时停止对外一切活动。
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江氏委员会
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|